【广东】两岸四地及东亚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广东举行

11月8日至10日,由中国行政法学会主办、广州大学承办的“第十六届海峡两岸(暨四地)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及“东亚行政法学会第十一届国际学术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围绕“法治政府”的主题展开研讨,来自两岸四地以及东亚各国和地区的行政法学专家学者、相关领域研究人员以及政府官员共160多人参加了大会。

 

两场学术大会均是两岸乃至亚洲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顶级学术会议,本次研讨会规模大、规格高,是近年来少有的行政法学盛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郑鄂,中国行政法学学术泰斗、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青锋司长,广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王学成,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凌祁曼,广州大学副校长董皞教授,台湾行政法学会理事长刘宗德教授,韩国行政法学会理事长朴正勋教授等相关官员、专家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广州大学党委书记庾建设教授出席了两场学术研讨会并致辞。

 

8日,第十六届海峡两岸(暨四地)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首先举行。会议围绕着“食品安全治理”与“行政执法体制”的主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研讨。大会共分为四个单元,邀请了八位与会专家学者向大会作主题报告发言,向大会介绍了两岸四地在食品安全治理与行政执法体制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宝贵经验,其中第一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和东吴大学法学院洪家殷院长主持,围绕“食品安全治理”的分主题,南开大学法学院宋华琳教授、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长王服清副教授、东吴大学法律系宫文祥助理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应急法学研究所所长戚建刚教授分别向大会作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法律制度及其改革》、《食品标示不实之法律效果与竞合关系》、《食品安全在行政管制上应有之思考——兼论台湾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之检讨与改革建议》、《食品安全风险的双重性及对规制法律制度设计之意蕴》的报告,向大会介绍了两岸四地在食品安全治理与行政执法体制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和宝贵经验。

 

9日至10日上午,东亚行政法学会第十一届国际学术大会举行。会议聚焦“行政组织法制完善”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两个主题展开。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大陆等国家和地区的与会代表分别作主题报告演讲。

 

在为期三天的会议中,与会专家学者普遍表示,会议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法学研究学者、相关领域官员之间对两岸四地以及东亚各国家、地区不同法制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了解,加深了彼此间的友谊,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是一次独具特色、精彩难忘的学术盛宴,同时也为完善两岸四地、东亚各国各地区、尤其是大陆地区的政府进行食品安全治理、行政法治完善提出了宝贵、中肯的学术建议,必将对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产生深远的影响。

 

据悉,海峡两岸及东亚行政法学研讨会均是亚洲行政法学研究的顶级学术会议。其中,首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学术研讨会于1997年举办,每年举行一次,在两岸轮流举行,台湾为此专门设立行政法学会。东亚行政法研究会成立于1995年,以促进东亚地区行政法学的相互交流、协作和发展为目的,每两年举行一次国际性研讨会,其成员国有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分由上述四个国家与地区轮流主办。自1995年在日本名古屋大学举办第一届学术总会以来,迄今已历十届。本次东亚行政法学会国际学术大会是第十一届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年会,在广州举行,由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主办,广州大学承办。本次会议是历年来海峡两岸及东亚行政法学研究首次由同一所大学在同一时间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