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率先推进实施“惠台31条” 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福建省率先推进实施“惠台31条” 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福建省率先推进实施“惠台31条” 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

 

福建省台办今天上午举办首场政策说明会,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钟志刚在会上宣布,福建从2018年开始全省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将推出涵盖四大类别的21项具体工作内容,并重点关注7类服务对象,推动破解一些台商台胞反映多年的难点问题。

 

此次推出的21项具体工作,按照内容可划分为政策集成服务类8项,转型升级服务类7项、项目跟进服务类4项和落实居民同等待遇类2项。重点关注台商台企、台生、台籍教师、创业台湾青年、困难台胞、台湾专才等7类服务对象。

 

钟志刚举例介绍说,在政策集成服务方面,将适时召开惠台政策解读说明会,邀请政策牵头部门对惠台政策进行解读说明。每年举办专题涉台政策辅导培训班,帮助台商台胞熟悉了解政策内容及申请流程。在转型升级服务方面,将鼓励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机构将台商台企纳入服务范畴。也就是说,中小微台商台企将享受和福建省中小企业同等待遇,帮助其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在项目跟进服务方面,将跟进国台办设立专业性产业合作园区规划,鼓励各地挖掘本地特色产业集聚明显、辐射带动效应突出的产业园区。在落实居民同等待遇方面,将率先推动实施台商台胞实现基本同等待遇,在全省各地设立台商台胞服务窗口,在一些台商台企比较集中、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区,要开通台胞服务热线,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台商台胞单一服务窗口。

 

钟志刚还表示,在国台办、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中,有22条已经在福建先行先试。希望通过此次的服务年活动,继续深化已经落实的22条,并出台更多的惠台政策。同时,省台办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分工,进一步提升台胞台商在福建工作生活创业兴业的便利化水平。海峡之声 3月15日 福州讯(记者 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