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 推出4大类21条举措

 

福建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 推出4大类21条举措

 

导报记者从昨日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的政策说明会上获悉,福建今年全面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包括提供政策集成服务、开展转型升级服务、开展项目跟进服务和落实居民的同等待遇等4大类,共21条举措。

 

据了解,今年召开的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福建将启动“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推广台胞权益保障联席会议机制,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同时,福建将继续发挥对台桥头堡的作用,深化两岸民间基层交流,探索予以台胞同等待遇。

 

“推出这些举措是加快推进闽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实际举动。”福建省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钟志刚说,采取“台商台胞服务年”的形式,有利于集中组织协调、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对提升服务台商台胞的整体水平有极大的作用,有利于营造台商投资兴业,台胞学习、工作、生活和就业良好的环境。

 

今年2月底,国台办、国家发改委等29个部门发布实施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台给予台企在投资等经济活动以及台胞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等方面与大陆企业和居民同等待遇的31项措施。

 

“31条措施中的22条在我省已经先行先试。”钟志刚表示,通过举办“台商台胞服务年”活动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已经在推进的对台优惠政策,同时尽快出台和启动其它更多的对台政策优惠措施,让台商台胞切实感受到来福建投资兴业、工作、生活舒心、安心和放心。(台海网3月16日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