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31条惠台措施”的落实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海峡飞虹消息:6月13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马晓光在谈到今年二月推出的“31条惠及台胞措施”的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迄今为止,落实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马晓光说,上海市发布了《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共55条,涉及经济领域28条,文化社会领域27条。其中既包括对应“31条措施”在上海落地的内容,也包括上海公共政策领先于其他地方开放实施,以及具有上海特色的措施。

 

马晓光说,6月6日,福建省发布了贯彻落实“31条措施”实施意见,包括扩大闽台经贸合作、支持台胞在闽实习就业创业、深化闽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闽安居乐业等四个方面共66条具体措施。其中有37条对应落实“31条措施”,24条是福建先行先试的,另有5条是复制推广有关试验政策的。这66条措施既涵盖台企在行业准入、金融服务、资金扶持、通关便利等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涉及台胞在福建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劳动保障、就医、交通等方面的同等待遇,还包括深化闽台文化交流的各项举措。

 

在职业资格考试方面,发言人马晓光表示,落实“31条”的工作也有三大新进展。一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分别就落实“31条措施”中第29条发布具体措施,其中明确“在台湾已获取相应资格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证券、期货、基金从业资格时,只需通过大陆法律法规考试,无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对台湾同胞获得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事宜做出详细规定。二是自明年1月1日开始,台湾同胞可凭《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申请办理渔业船员证书相关业务。三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定于今年11月至12月间举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台湾同胞可在大陆任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