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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雷霆震慑,蔡当局应知所进退、悬崖勒马

根据央视等媒体报道,国安机关近日进行“2018-雷霆”专项行动,已破获一百多起台湾间谍案。如此庞大数量案件的公开,展示了隐蔽战线斗争的战绩战况,以及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复杂形势,是对广大公众的一次“用事实说话”的安全教育,同时也是对境外受众释放鲜明的信号,是对蔡当局不知节制的“台独”路线的一次沉重打击。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央视截图

 

国家安全是立国之本,“涉台间谍案”是我国复杂严峻的安全形势的反映。近年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在策反中方人员,窃取我政军情报和外交秘密的同时,更加大了对经济、科技领域和社会层面的渗透、窃密的力度,其触手已经深入到普通民众。在这样的形势下,在保密原则范围内,适时地向社会公开、公布一批最新的间谍案情和反间工作成果,既是对我国隐蔽战线斗争最新态势和成绩的展现,也是对公众一次全面、及时的国家安全教育,培育公民安全意识,筑牢防火长城。

 

再者,此次公开报道也是对蔡当局上台以来的“台独”间谍活动和“反中绿色恐怖”的一次公开反击。近一年来,蔡当局为了维护民进党的“台独独裁”统治,进一步强化了对大陆的间谍渗透工作,同时,还制造了荒谬绝伦、子虚乌有的“五千‘共谍’在台湾”、“陆生共谍案”和“新党青年军案”,并以此为借口推动“修法”以管制和迫害统促党、爱国同心会等统派政党、团体。一方面是借“保密防谍”名义对内制造“绿色恐怖”的政治高压,另一方面,也在国际媒体上大肆造谣称大陆在台发展“第五纵队”和利用金钱操控台湾黑道等。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日前,江苏省国家安全机关披露了两起典型的被台湾军事情报局人员通过互联网勾联发展的间谍案件。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通过互联网与马某、梁某联系,指使二人实施间谍活动的人员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吴荣同。

 

日前,江苏省国家安全机关披露了两起典型的被台湾军事情报局人员通过互联网勾联发展的间谍案件。根据侦查掌握事实,国家安全机关确认,该案中通过互联网与马某、梁某联系,指使二人实施间谍活动的人员系台湾军事情报局间谍吴荣同。(资料图片)

 

此次披露的案件显示,台当局间谍机构的间谍、渗透和颠覆活动,既无所不用其极,又手法粗糙,是对两岸关系和两岸同胞赤裸裸的政治犯罪。大陆此次公开报道台湾间谍活动,是对台湾方面愈发猖狂的“台独”活动和间谍行为进行公开示警,既表明大陆忍无可忍,要求台方悬崖勒马的政治态度,也是对其粗糙手法的展示,告诉蔡当局其小动作尽在大陆掌控之中,同时也是用真相来驳斥蔡当局的不实指控。有台媒称,大陆罕见地打破“冷处理”涉台间谍事件的“惯例”,事实上说明两岸在政治与安全的领域回旋余地越来越小,大陆应当已针对“台独”发展的各种可能性,有了充分的评估和准备,也必然会祭出更为严厉的惩罚和规制措施。

 

台湾针对大陆的间谍活动本质上是过去两岸内战的延续。数十年来,台湾由所谓“国安局”协调“军情局”、“电讯发展室”和“法务部门调查局”等单位,构建了一个高度专业化的情报运作体系。台间谍情报机关曾有针对大陆的“夏阳”、“黎明”、“先基”、“晨曦”、“春风”和“复华”“六大计划”,并借着两岸民间交往破冰和扩大的机遇,选派“基干”赴大陆进行活动。但近20年来,大陆法网恢恢,抓捕了大量台湾间谍人员,摧毁了相应的情报组织,迫使台当局终止相关计划并不再直接派编制内情报员来陆,转而大量通过胁迫、利诱或招募在陆台商、台干等“外围”为其服务。

 

由于“走不出去”,随着两岸高等教育交流的开放和民间融合的不断深化,特别是自蔡英文当局上台以来,台方更加重视做“送上门”的工作,想让陆生、陆配和陆客群体成为台蠢动的间谍互动的挡箭靶。这一点可以从蔡英文对安全和情报体系的人事与作战布局调整中清晰看到。2016年底,蔡拔擢陈水扁时期“玉山帮”近侍要员彭胜竹担任“国安局长”,接替被认为“不作为”、“老蓝男”的杨国强。彭胜竹出身空军,具有更加完整的军队、情报历练,其职务遍历国际情报交换、情报作战研析、特勤维安业务,并曾任台驻美国“军事代表团团长”。这一安排一方面被认为是要加强对美情搜工作和国际情报交换,同时帮助美国重整在东南亚的对华情报战,另一方面,也是要布局“重点人群”,重振马英九时期“废弛”的对陆情搜工作。彭胜竹入主“国安局”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整,其目的就是强化台情报机构以台商和陆生等作为向大陆渗透的谍报网的战术转向。由此也可以看出,蔡当局近年来屡屡在两岸教育领域兴风作浪,制造高校“一中承诺书”、“陆生共谍案”事件,甚至不惜动用情治力量去“关切”鼓励赴陆留学的中学校长,实际是一种“贼喊捉贼”式的阴暗心理的反应。从人事部署到具体案例的完整链条,已经构成了明确的事实证据,蔡当局的撒泼耍赖无法洗脱其操纵“中国人害中国人”,用最卑劣的手段戕害两岸普通民众的“政治罪”和“道德罪”。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台湾间谍情报机关瞄准我赴台青年学生群体,利用两岸扩大交流交往的有利条件,组织安插大批间谍情报人员在岛内高校活动,以各种掩护名义哄骗利诱我赴台学生,利用学生从事间谍情报活动,性质极为恶劣。(央视资料图)

 

台湾间谍情报机关瞄准我赴台青年学生群体,利用两岸扩大交流交往的有利条件,组织安插大批间谍情报人员在岛内高校活动,以各种掩护名义哄骗利诱我赴台学生,利用学生从事间谍情报活动,性质极为恶劣。(央视资料图)

 

长期以来,台湾的情报工作虽无所不用其极,但手法并不高明,也多次暴出弊端。2014年,大陆破获“台维光案”等台湾间谍案的消息就曾在岛内引发轩然大波。台当局仍然沿袭多年的挖坑设套、金钱收买,用毕即弃、不管死活的冷血、粗糙策反手法被曝光后,岛内政界和舆论多有批评,认为台间谍机构急功近利、手法拙劣让台湾蒙羞。2016年,杨国强由于预测特朗普胜选失能和“国安日报”情报质量低下而下台,并很快因涉及弊案而遭蔡当局清算。但其继任者同样“草包”。彭胜竹甚至在立法机构闹出了说不出大陆涉台机构的笑话。当前,台间谍机构已经成为民进党维持“台独独裁”的“东厂”,甚至开始针对在野党进行监控、跟踪和查办“假新闻”。正是由于其荒谬、罪恶的本质,才会不断在两岸制造令人感到匪夷所思而又不寒而栗的事件。

 

蔡当局强化针对大陆的“谍战”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服务于美国等西方敌对势力对华颠覆图谋,展开对大陆的意识形态渗透和政治颠覆,同时服务于美国的对华情报侦搜工作。

 

表面上看,台方接触的部分陆生并不具备直接接触“机密”的条件,但事实上,台方会有选择地物色“有发展前景”的陆生进行长期布线,试图在若干年后,在大陆的社会的中坚阶层培养“亲台反共”力量。这是与“李明哲案”一样,是台方试图破坏大陆的制度安全与政权安全的长期图谋。媒体曾披露,台间谍机构在香港有一个工作站,曾直接参与到了“占中运动”,为“港独”分子提供援助。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9月16日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明确表示:一个时期以来,台湾间谍情报机关以大陆为目标,大肆加强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为此,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我们要求台湾有关方面立即停止对大陆的渗透破坏活动,避免对日益复杂严峻的两岸关系造成进一步伤害。

 

9月16日,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明确表示:一个时期以来,台湾间谍情报机关以大陆为目标,大肆加强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为此,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我们要求台湾有关方面立即停止对大陆的渗透破坏活动,避免对日益复杂严峻的两岸关系造成进一步伤害。(国台办资料图)

 

很显然,这样的做法和目的都高度契合美西方对华的“颜色革命”。美国自二战以来就高度重视对东方和第三世界国家青年领袖群体的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一系列留学项目在不少发展中国家培养了大批“亲美”政治、经济精英,直接影响了这些国家的政局和发展。近年来,更是借用这股力量推动“颜色革命”,直接颠覆了不少国家的政权,在欧亚大陆心脏地带制造了持续的破坏与动荡。在前苏联解体后,我国成为了美西方的“颜色革命”和情报监控的最大目标。与台湾类似,美国在驻港澳领事馆有千余人“外交人员”,与在北京的大使馆规模相当,其目的不言而喻。此外,台湾方面不但早就与美、日共享卫星、雷达监控得来的通信情报,也接受美国的情报机构整体委托,定期与其分享通过人力和网络从大陆搜集到的政经情报,以及对于这些“机密情报”和“通信情报”的分析与研判。美官员就此称,台湾对于“印太战略”的一大价值,就是能够借同文同种的优势,为西方提供独到的“中国情报研判”。从这一角度而言,类似的间谍活动不但服务于“台独”,也会深度融入西方的对华“遏制”战略,既是两岸“内忧”,又引发“外患”。蔡当局犹不知悬崖勒马,正让自己沦为开门揖盗的民族罪人。

 

                                                                                            (本文作者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匡宇 文章仅代表本人观点)

“台湾间谍案”:蔡当局矢口否认当起了鸵鸟

2018-09-20

大陆央视晚间新闻联播15日播出“反台湾间谍专题”,指国安机关“2018-雷霆”专项行动破获百余起台谍案,抓获一批台谍及运用人员;尤其策反来台陆生,布建间谍情报网络,严重损害两岸和平发展大局。

 

台湾“中时电子报”对此发表评论指出,抢在陆生来台就读大学院校的开学前,以及陆生毕业返乡潮前,央视制播反台谍专题,特别点出台谍情报机关瞄准陆生群体,利用两岸扩大交流的有利条件,组织安插大批情报人员在岛内高校活动,大肆策反发展人员,极力向大陆渗透。大陆事先通知学校及相关单位收看,《环球时报》也刊出专题,除藉此警告来台陆生和大陆院校要小心提防外,显然主要目的是为反控民进党当局破坏两岸关系。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就据此要求台湾有关方面,应立即停止针对大陆的情报破坏活动。

 

“中时电子报”发表文章内容摘编如下:

 

早在2014年10月27日,《环球时报》即曾大幅报道,在台陆生被台湾间谍吸收,并公布“许淇钧、林兆伟、台维光”3名“台谍”,连同出生日期和台湾身分证字号一并公布。此次央视同样点名3位台湾“军情局台谍”——“许莉婷、陈泰宇及林家辅”的化名、本名及照片,但台湾“国防部”则表示,内容子虚乌有,呼吁外界毋须随之起舞。

 

央视等相关报道引述台谍案发生的时间点都集中在马当局时期,因为自2008年后两岸恢复全面交流,台生、陆生大量往来两岸,自然容易成为两岸情报部门吸收的对象。在马当局时期,大陆就曾公开情搜结果示警,主要目的是对内部机构及陆生发出警告。实际上,此类所谓间谍案层级都很低,多只是在学生、学术团体间的资讯搜集。就算在马当局时期,两岸彼此的情搜工作也不曾停止,但为维护得来不易的两岸交流氛围,相互不愿撕破脸。

 

此次央视特别指出2016年来,由台谍情报机构实施、证据确凿、被国安机关依法审查的网络策反境内学生案件呈上升趋势,将触手伸向内地校园,大肆加强情报窃取和渗透破坏活动,严重损害两岸和平发展大局。虽然情势不致演变成两岸“间谍逮捕大战”,但新闻联播播出,势必强化大陆民众反民进党的力度。

 

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日前为民进党参选人站台时才强调,这次选举很多来路不明的假消息,某些甚至来自对岸,是有组织、有目的的攻击,造成社会的对立,破坏人民对台当局的信赖,更激化选举。问题是,真正重伤民进党选情的是蔡当局自家人的干话、爆料和政策突槌,根本和假消息无关。如果再对大陆公布台谍案只以一句“子虚乌有”带过,除了“鸵鸟”外,还真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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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间谍案:别让四五万卖掉国家对你的信任

2018-09-18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2018-雷霆”专项行动,先后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抓获一批台湾间谍及运用人员,及时切断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针对祖国大陆布建的间谍情报网络,有力打击了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2018年9月15日央视网)

 

这次专项行动的结果表明,中国台湾甚至其他国家组织的不法分子仍然可能在伺机而动,妄想盗取我们国家机密,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安全的事情。台湾间谍可谓无孔不入,利用赴台学习青年学生渴望交到朋友的心理,以各种方式接近并引导大陆学生在回国后传输国家情报。

 

台湾间谍以大陆赴台湾青年学生为目标,利用两岸扩大交流交往的有利条件,组织安插大批情报人员在岛内高校活动,哄骗赴台学生从事泄密工作的行为让人不耻,被哄骗的青年学生的泄密行为更为让人心痛和反省。

 

为何会出现泄密的行为,纵然有台湾间谍的引诱,但我认为最大的原因在于“私”。《吕氏春秋》中提到“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正是因为心中有私,出于所谓的爱情,友情,人情,青年学生没有了是非的判断,辜负了国家的信任。所以,我们要谨慎交友,因为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当你将国家机密泄露的时候,你就已经辜负了国家对你的信任。

 

苏辙曾提到“不以私爱害公义”。台湾间谍案例之一、国防科工泄密近百份情报的主人公小哲正是为了自以为是的爱情,向台湾情报间谍许佳滢透露国家机密,甚至在对对方身份产生怀疑后,依然无法彻底与其断绝关系,泄露了国家国防科工近百份情报,前后得到报酬四万五千元。工作上无法做到公私分明,受到诱惑变以权谋私,四万五千元便出卖了国家对他的信任。

 

古人言“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我想不论何人何事,我们都应做到公私分明,有所谓,有所不为。作为一个中国人,国家的安危与我们息息相关,任何人在任何情况都不该做出危害国家的事情,我们要提高警惕,心存大义,不受私情影响,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的泄密行为。(中国台湾网网友:林丽奇)(本文为网友来稿,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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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雷霆”专项行动 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

2018-09-16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组织开展“2018-雷霆”专项行动,先后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抓获一批台湾间谍及运用人员,及时切断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针对祖国大陆布建的间谍情报网络,有力打击了台湾间谍情报机关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国家安全利益。

 

色诱加威胁 只为套取情报

 

最近几年,到台湾学习和交流的大陆学生越来越多,这些学生大都来自重点大学,很多都是在读的硕士和博士。既然是学习和交流,自然就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但这些学生可能很难想象到,在接触的过程中,他们可能已经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2011年,18岁的小哲正在一所重点大学机械专业读二年级,因为学习成绩优异,他得到了去台湾义守大学学习交流的机会。初到台湾,性格外向,精力充沛的小哲急于结识新的朋友。一次,小哲参加了同学组织的聚会,聚会上除了大陆学生,还有几名台湾青年,活跃的小哲成了其中的焦点人物。小哲的表现被同桌吃饭的一名女子看在眼里,饭后这个女子主动找到小哲,自我介绍叫许佳滢,年纪比小哲大几岁。

 

一个月后,两人相约旅行,在路上,许佳滢不厌其烦地打听关于小哲的各种情况

“2018-雷霆”专项行动 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

 

这时,小哲完全没有意识到许佳滢对他所学专业所表现出的兴趣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的程度。而他所学习的专业,可以接触到不少国防科工的机密。当天一下车,许佳滢就主动向小哲表了白,并在当晚与小哲发生了关系。

 

小哲的交流学习即将结束,很快要回大陆了。许佳滢以恋人的身份向小哲提出要求。

 

小哲回到大陆后,每天都会把自己生活学习的情况发给许佳滢。

 

小哲就读研究生后,得以参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一些项目,而许佳滢对他的要求也开始变本加厉,越来越多。小哲渐渐感到许佳滢的要求不正常,对其身份产生了怀疑,他想摆脱对方,一度和许佳滢断绝了关系,没想到分手却没那么容易。许佳滢四处给小哲的同学和亲友发邮件。

 

迫于压力,小哲不得不与许佳滢重新和好,继续按照许佳滢的要求搜集各种资料和信息。

 

小哲总共向许佳滢提供了涉及我国防科工的近百份情报,也收到了许佳滢的一些报酬,总共折合人民币45000元。

 

2014年,许佳滢的活动被国家安全部门发现,小哲的行为被立即制止。(原来,许佳滢的真实姓名是许莉婷,1977年1月出生,比小哲大了整整16岁,是台湾军情局的间谍人员。她用尽手段引诱小哲,从而对小哲实施控制,就是为了获取情报。而小哲在色诱之下,最终没能守住底线。)

 

金钱友谊为诱饵 日常交往藏危险

 

为了获取情报,间谍使出色诱的手段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了。然而,一些看似普通平常的交往,实际上也会隐藏着危险。

 

小刘是国内某大学政治学系的研究生,2012年作为交换生到台湾淡江大学学习。初到陌生的环境,小刘觉得很寂寞,就在假期约着同学一起在岛内自由行。一个认识不久的当地人特别热情,主动提出给他们当导游。见面后,这个朋友为小刘和同学忙前忙后,而大家连对方的姓名还都不知道,当小刘问的时候,对方显得有点腼腆,只说了自己的外号。

 

陈小自不仅周到而且慷慨,在陪小刘和同学一起玩的几天里,很多费用都是他主动承担的。

“2018-雷霆”专项行动 破获百余起台湾间谍案件

 

作为好朋友,陈小自经常给小刘打气,还鼓励小刘回大陆后报考公务员,说等小刘当了大官就来大陆找她。当时小刘并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劲,直到有一次陈小自找到她,说自己换了工作,单位想找大陆的熟人帮忙到一个航展拍点东西,可以解决食宿还给几千元的跑腿费。

 

小刘当时觉得有点奇怪,既然是一个公司固定的业务,为什么不自己出差?陈小自说他自己没有时间。

 

后来陈小自又找过小刘几次,因为觉得陈小自可疑,小刘断绝了和他的联系。

 

陈小自与大陆多名学生勾连,最终进入国家安全部门的视线。陈小自有时也叫陈佑诚,真实姓名是陈泰宇,1988年11月出生,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近几年,陈泰宇在台湾政治大学、淡江大学、国立中正大学等高校物色大陆学生,实施拉拢策反。

 

2014年,大陆学生小路到台湾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该活动由台湾某基金会接洽,负责接待小路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的年轻男子林庆哲。

 

小路在台期间,林庆哲几乎全天候陪同。在交往的过程中,林庆哲了解到,小路所在的院校涉及国防科工机密,并且能接触到相关资料。他很快与小路交上了朋友。回来后,林庆哲希望小路能帮他点忙,有报酬。

 

小路看林庆哲要的都是国内公开发表的学术杂志和专业期刊,加上林庆哲出手阔绰,随便找找就能拿到不少钱。小路把这当做一份兼职,开始频繁为林庆哲搜集资料,共拿到了15800元人民币的报酬。

 

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很久,国家安全部门就找到了小路,这时他才知道林庆哲的真正用意。林庆哲的真实姓名是林家辅,台湾军情局间谍人员,1984年6月出生,通过参加台湾某基金会的活动,以志工名义和参加基金会活动的大陆学生进行接触,从中物色有策反发展条件的学生。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干警:台湾间谍人员最初让大陆学生搜集的内容并不属于情报范畴,但其实他们这样做有着更深的考虑。给这些学生一些钱,然后步步深入,把他套牢,套牢以后想甩都甩不掉。

 

间谍拉拢策反学生 看中其前景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干警也介绍,近年来,台湾间谍组织对赴台大陆学生的策反活动日渐猖獗,台谍之所以拉拢策反学生,看中的是他们正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一旦学生进入到重要核心敏感位置,再想拒绝台湾间谍提出的更加深入、重要的情报活动要求,台湾间谍就会撕掉温情面具,把之前大陆学生和他交往的活动证据作为把柄,来要挟他们就范。央视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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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回应美澳“中国间谍威胁论”:相由心生

2018-02-02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用“相由心生”一词回应美澳情报部门的“中国间谍威胁论”。

 

据报道,美国中情局局长蓬佩奥日前在接受BBC专访时称中国正在设法偷窃美国的情报,并在全球隐秘地传播中国的影响力。此外,澳大利亚方面也说目前正面临史无前例的情报渗透和间谍威胁,中国被澳情报部门列为“极端威胁”。

 

“我注意到有关报道,不禁想起中国有句话,叫‘相由心生’,意思是,你心里怎么想,你眼里的世界就是什么样。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上最大的情报头目说出那样的话,并不奇怪。”华春莹说。

 

她说,事实胜于雄辩。根据近年来披露出的各种信息,世界上到底是谁在对其他国家实施大范围监听、监控、窃密、渗透,无所不用其极地维持并施加影响力,大家心中其实都很清楚。

 

至于澳方情报部门将中国列为“极端威胁”,华春莹表示,“如果澳方个别人将几百万每年往返中澳之间的人员以及在澳华人华侨都视作间谍,那可不就得感到紧张焦虑么?”(新华社电 记者闫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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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2017-1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本细则的实施。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条 《反间谍法》所称“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所称“境外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第四条 《反间谍法》所称“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

 

间谍组织和间谍组织代理人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条 《反间谍法》所称“敌对组织”,是指敌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

 

敌对组织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确认。

 

第六条 《反间谍法》所称“资助”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向实施间谍行为的组织、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向组织、个人提供用于实施间谍行为的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第七条 《反间谍法》所称“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内外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二)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三)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活动的。

 

第八条 下列行为属于《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一)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组织、策划、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三)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的文字或者信息,或者制作、传播、出版危害国家安全的音像制品或者其他出版物的;

 

(四)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八)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 境外个人被认为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入境。

 

第十条 对背叛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反间谍法》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通缉、追捕。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对发现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反间谍工作紧急任务的车辆,可以配置特别通行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的行为,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应当出示国家安全部侦察证或者其他相应证件。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的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履行《反间谍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安全防范义务,未按照要求整改或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约谈相关负责人,将约谈情况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动落实防范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责任。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属于《反间谍法》第七条所称“重大贡献”:

 

(一)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

 

(二)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

 

(三)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现突出的;

 

(四)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表现突出的;

 

(五)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第十七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四条所称“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

 

(一)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二)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续,私自携带、留存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第十八条 《反间谍法》第二十五条所称“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二)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三)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四)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国家安全机关也可以予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所称“立功表现”:

 

(一)揭发、检举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犯罪分子,情况属实的;

 

(二)提供重要线索、证据,使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得以发现和制止的;

 

(三)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捕获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的;

 

(四)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维护国家安全有重要作用的其他行为。

 

“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在前款所列立功表现的范围内对国家安全工作有特别重要作用的。

 

第二十一条 有证据证明知道他人有间谍行为,或者经国家安全机关明确告知他人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依照《反间谍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的,依照《反间谍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造成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司法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依照《反间谍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涉嫌间谍行为的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出境。对违反《反间谍法》的境外个人,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并决定其不得入境的期限。被驱逐出境的境外个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得入境。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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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大陆破获重大涉台军事间谍案 两人被诉

2018-01-29

重磅 大陆破获重大涉台军事间谍案 两人被诉

 

据香港大公网1月28日报道,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28日透露,江苏省破获了一起向台湾方面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重磅 大陆破获重大涉台军事间谍案 两人被诉

 

图片来源: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号

 

刘华当日在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江苏检方依法查办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和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46件255人。其中,苏州市检察院起诉了马亮亮、梁鑫向境外组织提供军事情报的重大间谍案。

 

重磅 大陆破获重大涉台军事间谍案 两人被诉

 

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据报道,2016年7月,被告人马亮亮、梁鑫在河北保定打工期间,被台湾间谍吴荣同勾连策反。两人在明知对方为间谍的情况下,通过QQ邮箱、网易邮箱接受指令,利用曾在武警北京总队服役的便利条件,搜集并向吴荣同报送武警部队训练、部队和军工企业内部部署以及军工企业装备测试等相关情资,对大陆军事安全造成严重危害。2017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对马亮亮、梁鑫以涉嫌间谍罪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间谍罪在中国大陆属于严重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刑法》规定,一旦被认定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间谍罪,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情节较轻的,也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环球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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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间谍组织惯用四大伎俩窃取情报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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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潜伏、刺探、拍照、加密、发送……”平时看多了《007》《碟中谍》《极限特工》等谍战片的我们,通常认为这些只会出现在影视剧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在我们身边,也许就有间谍伺机而动。

 

2017年4月15日,在海南省海口市2017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暨“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宣传教育展活动现场,国家安全机关公开了几起侦破的海南间谍案,从中不难看出间谍活动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

 

“2015年5月份以来,海南省国家安全机关积极创新实践,率先开通全省统一安全举报电话96111,制作发布全国首部宣传动漫,在全国率先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全省18所高校教学体系,组织编写全国第一部针对大学生的国家安全课教案。”海南省国家安全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首次在高校举办知识竞赛并连续两次在电视台公开录播等,打造“全方位、广角度、立体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探索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海南模式”。

 

发生在身边的“谍战片”

 

2014年8月,海南某县19岁男子李某在五指山市一家网吧上网,发现社交软件中一网名叫“风骚小女人”的人申请加他为好友,并附信息:“你想发财吗?有份好工作等着你”。

 

还有这等好事?李某没有多想,随即将对方加为好友并聊起来。后来,李某在发财梦的驱使下,用“老板”汇来的钱购置数码相机和摩托车,发展海南某县中学高二、高三级学生王某、刘某、陈某、洪某4人为下线,按“老板”的要求对我国某军用机场飞机和设施进行偷拍。

 

截至2014年年底,李某一伙先后多次通过互联网给“老板”传送相关照片数百张,得到境外汇来的“报酬”数万元。2015年1月,国家安全机关侦破此案,李某受到惩处。

 

王某大学毕业后,来到三亚发展,在三亚一家环境科技公司工作。

 

2014年10月,王某在一招聘网站发帖寻求兼职,很快就有人给他发来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海军某装备杂志社”人员,要招观测员,观测报送三亚军港舰船进出情况。

 

开始,王某担心这份工作有危险,对方声称收集这些情况只用于舰船研究,如接受这一工作,除薪酬外公司还将支付观测点的租金。王某经不住诱惑,接受了这份工作,并按对方的要求,在军港附近租房,购置望远镜,对军港进行观测,先后多次用对方规定的暗语,将各类军舰和工程船只进出军港的情况,通过手机发给对方。

 

2015年,王某从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危及国家安全,悬崖勒马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不法事实。鉴于王某主动投案、彻底交代问题,认罪态度端正,真心改过,犯罪情节较轻,司法部门依据反间谍法相关规定,对其免于处罚。

 

海南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席世国,1996年被境外间谍机关人员用吃喝玩乐和金钱拉下水后,利用工作之便,多次窃取我国秘密文件资料,提供给境外间谍机关人员。1997年,此案被国家安全机关侦破。1998年,席世国因构成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法律严惩。

 

泄密往往只在“一瞬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人认为国家安全距离自己“十万八千里”,做出事不关己的姿态;还有一些人对自己的保密意识很有自信,认为自己时刻都可以做到“守口如瓶”。然而,事实上,泄密只在一瞬间,必须随时提高警惕。

 

许多看似普通的行为,都隐藏着间谍的玄机。那么,境外间谍组织策反,一般都有哪些“套路”呢?

 

通过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公布的间谍案件,记者梳理发现,一般有四大“隐藏攻击伎俩”。

 

首先是拍摄照片。如果有人以杂志、报纸约稿等名义,找你拍摄敏感照片,并许诺重金,那就要小心了,你可能已经进入间谍策反的名单。

 

二是请教问题。一些在国防、部队等机构工作的人员,更容易成为间谍瞄准的对象,间谍分子通常打着请教问题的名义,套取军事情报。

 

三是网络兼职。在很多网上兼职背后,也藏着间谍的身影。尤其是一些在校大学生、中学生在网上求职或网聊过程中,被境外间谍盯上。最初给对方提供信息时,这些被盯上的在校学生并不知情,但有部分人在觉察对方身份后,仍因贪利而持续配合,直至被逮住。

 

据了解,在境外间谍组织通过网络策反在校学生的案例中,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主要以积极兑现酬金的形式吸引和黏住学生,兼以要挟等手段,但不见面。涉案学生多数是个体行为。在较为恶劣的案例中,境外间谍会诱导、建议学生发展自己的同学参与其中。

 

四是打情感牌。除了经济利益的套路,不少人则是被情感牌拉下水,出于友谊或者感恩,死心塌地为境外间谍刺探军事情报。

 

“原以为间谍犯罪活动离我们很遥远,没想到包括那些中学生、大学生在内,看上去很平常的人,稍不小心就会落入敌对分子设下的圈套,沦为间谍,或被境外谍报人员所利用,做出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在看完海口市“维护国家安全共筑钢铁长城”宣传教育展之后,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学生赵善贤深有感触地说,这次宣传活动让他懂得间谍犯罪活动离自己并不遥远,平时要多长一个心眼。

 

国家安全宣教“海南模式”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什么?”

 

“A.交通工具B.通信工具C.场地D.建筑物”。

 

2017年4月8日,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由海南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主办,省国家安全厅协办的“第二届海南省大学生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在海口举行。

 

经过3场预赛筛选,17支参赛队伍中共有6支代表队进入晚上的决赛。决赛题目内容涉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等多方面。经过激烈角逐,最终,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摘得桂冠。

 

2016年4月9日,海南首次举办国家安全知识竞赛,这也是全国首次在高校大学生中举办国家安全知识竞赛并在电视台公开录播,进行高校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关于国家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我们首先是从高校开始的。”该负责人表示。2015年7月29日,海南省国家安全厅与省教育厅共同研商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安全教育“进大学”工作,双方决定自当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18所高校正式启动该项工作。还组织国内有关大学编写了4个课时的国家安全教育教案,弥补当前高校国家安全教育中的短板。

 

其实,早在2015年6月22日,海南省率先开通了统一的省内安全举报电话0898-96111和国家安全统一举报电话12339,由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并配有传真和录音设备,建立全天候的反间防谍举报呼叫平台,让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联系国家安全机关,拓展工作渠道。

 

“随着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接受信息的主要方式。”该负责人说,他们利用新媒体具有覆盖面广、传播便捷、受众率高、便于随时接收的特点,推出全国首部国家安全宣传动漫视频《慧眼识破你身边的间谍陷阱》,并通过视频网站以及天涯社区等综合网站广为发布。

 

针对海南省涉军领域敌情突出的特点,海南省国家安全部门不断延伸国家安全教育触角,切实维护军事秘密安全,实现国家安全宣传教育“进军营”的常态化、机制化和长效化。

 

据统计,自海南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来,经各种方式接受教育的人数超过上亿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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