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方解读自贸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 明确外商投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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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重庆一行政服务中心(资料图)。刘贤 摄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办公室9日向中新网记者解读近期出台的《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试行办法》(简称《办法》)称,对外商企业最关心的公平待遇问题,该《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中国国务院特别规定外,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为推进和保障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重庆市政府颁布《办法》,对管理体制、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创新、营商环境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办公室解读称,贸易便利方面,《办法》明确自贸试验区贸易转型升级的方向和要求。当地在加工贸易领域将建立产业梯度转移的国际加工基地;在服务贸易领域将开展研发设计和面向全球市场、风险可控的境内外维修、检测、拆解等业务,开展保税文化艺术品的展示、拍卖、交易业务;在促进新型贸易发展方面将推进转口贸易、保税展示交易、仓单和提单质押融资、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等业态,开展汽车整车保税仓储业务,发展国际快递物流。

 

《办法》还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重庆自贸试验区实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模式,将推动口岸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一窗登录、一口申报、一网共享、一站办理、一键跟踪、统一反馈”。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重庆自贸试验区已成功探索飞机保税融资租赁业务。《办法》进一步明确,对注册在重庆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船舶、海洋工程结构物等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在确保有效监管和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海关异地委托监管。

 

《办法》明确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进跨境金融结算服务等多方面的改革创新。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办公室称,例如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区内金融机构探索向境外销售人民币理财产品、开展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等业务。

 

此外,《办法》提出“重庆自贸试验区深化各领域改革开放试点,加大压力测试,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并明确:在重庆自贸试验区进行的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行政责任。(中新网重庆10月9日电  记者 刘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