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20-11-30 10:43:34 | 来源: 人民日报 |
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公告明确,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固体废物,均按照国内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2020年生态环境部已审批发放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应在证书载明的2020年有效期内使用,逾期将自行失效。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根据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由海关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运人对固体废物的退运、处置,与进口者承担连带责任。人民日报北京11月29日电 (记者寇江泽)
标签:生态环境
相关新闻
- 2020-10-26海关靠前服务 进博会首次实施展品“无纸化通关”
- 2020-11-271.2亿多人用上“南水”
- 2020-11-27三明,你凭什么?!
新闻推荐
- “天宫课堂·港澳专场”太空授课在香港举行 中小学生翘首以盼2026-09-09
- 渝台同心 共创未来:第十八届“重庆·台湾周”在渝开幕2026-09-09
- 2026两岸信息通信合作发展研讨会在重庆举行2026-09-09
- 统战是阳光下的温暖事业,不容民进党诋毁抹黑2026-09-09
- 西藏受灾 宁波台企台胞雪中送炭2026-09-09
- 惠台民生举措落地,照见“两岸一家亲”2026-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