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史上最高金额离婚案:天价瞻养费翻盘 14亿变4亿
| 编辑: 关春英 | 时间: 2014-01-11 18:13:07 | 来源: 新华网 |
中新网1月11日电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世纪富豪”恒丰企业主要股东李德义父子与媳妇的赡养费争夺战,媳妇本裁定可获高达14亿元赡养费,李德义父子不服提出上诉欲调低金额,同一时间曾昭颖提出上诉,将金额“加码”至36亿。上诉庭法官昨裁定李德义一方胜诉,金额由14亿“缩水”至4亿,当中2亿更早已支付,因此今次实际上父子只需支付2亿余款。
香港史上最高金额离婚案昨于高院颁下判词,裁定李德义媳妇曾昭颖赡养费金额上诉失败。本为律师的曾昭颖在原审颁下判词时,得悉自己获14亿赡养费时曾尖叫并扬言“好开心”,惟不久即提出上诉。
据李德义于上诉审讯最后一天的声明,上诉文件表示曾最初“开价”赡养费需调高至45亿港元,开庭后虽有所调低,但都是“天价”、即李的一半身家约36亿港元。
据知官司开始前,前夫李建勤本同意向曾支付5.5亿元赡养费,惟曾却不同意,最终曾现在只获得4.1亿港元,用作维持生活开支需要,赡养费比原审裁定足足少了三分之二。
于离婚上诉赡养费案中未有露面的李德义,一直只透过公关向外间发声明,引用莎士比亚名剧《李尔王》的金句“逆子无情甚于蛇蝎”,昨日突现身高等法院,惟他未有等到颁下判词便离开。
于长达160多页的判词中,上诉庭法官推翻原审法官认为日本业务属于儿子李建勤的决定,裁定业务全属李德义所有。判词指原审法官忽视了李德义当初设立以1元回购资产、要求曾昭颖签订婚前协议、特别条款,以及成立日本业务的原意就是防止外人“分身家”,根本并非资产馈赠,亦未有考虑到二人离婚,相当可能导致李德义利用协议条款下的权力收回资产。
上诉庭法官认为未有足够证据提示,李德义会在将来放弃日本业务,形容儿子夫妇二人只是替李打理日本业务,来换取高质素的生活,因此裁定日本资产不属儿子所拥有,不应列入计算赡养费金额当中。
上诉庭法官发现如扣除了日本业务资产,儿子身家将会“大缩水”,虽不足以支付原审法官裁定曾昭颖的基本生活开支5.2亿,但仍裁定赡养费应以5.2亿开始计算,扣除原审和上诉庭法官估计曾所拥有的资产8200万,以及早前官司所获讼费3000万,最后总数为4.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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