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买卖港股获利 三年内免征个税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11-17 16:39:23 | 来源: 人民日报 |
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此次沪港通试点,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3年。
免税政策主要包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对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一并给予免税待遇;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李丽辉、许志峰、吴秋余)
新闻推荐
- 坚持“九二共识” 反对“台独”分裂 国共两党智库论坛释放清晰信号2026-02-04
- 年度流行语见证两岸文化交融2026-02-04
- 厦金航线春运预计运送旅客超20万人次2026-02-04
- 台胞热衷大陆游——跨越山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2026-02-04
- 海峡摆渡二十载 新春再送老兵归——刘德文2026年第二次护送湖北老兵魂归故里2026-02-04
- 你没听错,一心搞独裁的赖清德竟要全台民众来“评评理”2026-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