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个人买卖港股获利 三年内免征个税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11-17 16:39:23 | 来源: 人民日报 |
17日沪港通正式启动。此次沪港通试点,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考虑沪港通尚处于启动试点阶段,为吸引内地个人赴港投资,推动沪港通的开展,在税收政策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免税期限暂定3年。
免税政策主要包括: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买卖A股的差价暂免征收所得税;对QFII和RQFII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一并给予免税待遇;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单位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本报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李丽辉、许志峰、吴秋余)
新闻推荐
-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通电话2025-06-19
- 王毅谈习近平主席赴哈萨克斯坦出席第二届中国—中亚峰会2025-06-19
- 从北京到罗马!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庆祝中意建交55周年人文交流活动暨艺术特展活动发布2025-06-19
- “竹光”闪耀!成都世运会奖牌今日正式亮相2025-06-19
- 热评两岸丨海峡论坛交融交心 融合发展不可阻挡2025-06-19
- 凤凰花开的盛夏,在海峡论坛看见两岸青年融合发展的动人篇章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