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报告:2017年行政长官提名程序有多种不同意见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4-07-16 11:04:09 | 来源: 新华网 |
新华社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说,就2017年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如何按“民主程序”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有多种不同意见。
报告说,有意见认为提名程序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经由一定数目提名委员会委员推荐参选人,第二阶段再由提名委员会从参选人当中提名若干名候选人。有不少意见认为参选人须至少获得一定比例提名委员会委员的支持才可正式成为候选人,藉以证明该参选人具有提名委员会内跨界别的支持、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并符合提名委员会作为一个机构作出提名的要求。有一些意见则认为应维持现行选举委员会的八分之一提名门槛。亦有一些团体和人士提出其他提名门槛和提名程序的建议。
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的报告。
新闻推荐
- 为了共同繁荣的梦想——习近平主席引领全球发展倡议造福世界2026-09-21
- 中美经贸磋商在美国纽约举行2026-09-21
- 今日启动!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来了2026-09-21
- 千名港澳青少年升旗队代表天安门广场观看升国旗仪式2026-09-21
- 台舆论关注平陆运河通航:实现孙中山百年夙愿2026-09-20
- 传统节令美食拉满节日团圆氛围感 文化之美“添彩”中秋消费市场2026-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