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拱北海关:粤澳两地牌车进境后三个月内须复出境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4-09-12 15:20:48 | 来源: 新华网 |
拱北海关12日发出提醒:如果粤澳两地牌车长期只在内地使用,该车进境后三个月内须复出境,否则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车主须在缴纳银行担保后方能为自己的两地牌车办理延期手续。
据拱北海关负责相关事务的黄锐荣介绍,去年10月,拱北海关对外发布了关于来往香港、澳门跨境公路客车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今年1月1日起,这一规定已正式实施。
根据该公告,三种类别的粤澳两地牌车辆需要提交银行担保后方予办理车辆备案:一是年内有走私违规的;二是年内滞留三个月及以上的;三是海关认为应当交保的。目前已有100多辆车因三个月未复出缴纳了保证金。
黄锐荣说,近日,多名粤澳两地牌车主到拱北海关办理车辆年审续期时,才发现车辆在内地逗留超过三个月未返回澳门。由此,海关提醒车辆所有人,对于因特殊情况三个月无法将车辆复出境的,车辆所有人应在进境之日起三个月期限届满十天前向拱北海关下属闸口海关提出延期复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在车辆备案登记有效期内予以适当延期复出,但申请延期出境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新华网珠海9月12日电 记者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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