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助力藏传佛教人才培养
|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7-08 16:12:58 | 来源: 新华网 |
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近日在官网正式公布《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办法(试行)》,以规范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工作,促进藏传佛教人才培养。
办法共六章节,分别为总则、学衔等级及评定机构设置、申请学衔条件、学衔申请与授予、罚则、附则。
其中“学衔等级及评定机构设置”章节指出,藏传佛教学衔分初、中、高三级,分别为禅然巴、智然巴、拓然巴。办法规定,禅然巴、智然巴学衔由中国省、自治区佛教团体举办的藏传佛教院校授予;拓然巴学衔由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授予。
“附则”中还对境外相关人员的学衔授予作出规定:“在藏传佛教院校学习的境外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境外学者,其学衔授予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据记者了解,藏传佛教有两种学经制度,一种是“格西拉让巴”考试制度,2003年西藏通过《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僧人学经晋升格西拉让巴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对此已有规范;另一种便是拓然巴高级学衔制度。拓然巴高级学衔制度创立于2004年,是在借鉴藏传佛教寺庙学经传统和学位考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吸收现代教育的新方法,形成的一种新的藏传佛教学衔授予制度。(新华网拉萨7月8日电(记者 许万虎 索朗德吉)
新闻推荐
- 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2026-09-30
- 岛内各界有识之士: 坚决反对“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和平稳定2026-09-30
- 孙中山与华侨华人学术研讨会在京开幕2026-09-30
- 上海“福马游”首发团由福州起航赴马祖2026-09-30
- 首届两岸创新发展周在沪成功举行2026-09-30
- 蒸蒸日上的中国丨有一种安全感叫平安中国2026-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