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天津等6省市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5-12-29 15:23:29 | 来源: 人民网 |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天津市、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厦门市和四川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按上述公告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新闻推荐
- 首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免门票游西藏A级景区2026-05-09
- 推动电子病历互联互通——岛内民众跨院就医更便捷2026-05-09
- 跨越海峡的寻根之旅——2026年台湾地区云南同乡会新生代寻亲之旅在西双版纳启程2026-05-09
- 一个挚爱大陆的台青——记台湾建筑设计师郭大齐的筑梦之路2026-05-09
- 妄想一边“赚红钱”,一边搞“台独”?此路不通!2026-05-09
- 台电百万新LOGO由“绿友友”设计 网友:贪到连遮掩都懒了2026-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