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展"互联网+"要保护好消费者个人隐私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5-28 10:21:05 | 来源: 新华网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长徐愈27日在重庆表示,促进“互联网+”发展,需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保障网络安全,其中一条就是要保障互联网经济信息安全和市场交易安全,保护好消费者个人隐私。
在27日举行的亚欧互联互通产业对话会“互联网+”分论坛上,徐愈表示,“互联网+”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创新应用与传统管理模式之间的摩擦冲突增多,亟待加强探索如何建立适应互联网创新应用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诸多新兴领域可能出现立法和制度空白。
徐愈指出,“互联网+”也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安全保障需要加强。“互联网+”加速了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流动。商业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潜在风险加剧。
为此,徐愈表示,将围绕当前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法律法规的空白领域,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推动现行法律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建立起诚信为本、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新华网重庆5月27日电 记者 牟旭 何宗渝 赵宇航)
新闻推荐
- 免签政策持续优化 中国游释放更大吸引力2025-05-06
- 台青“五一”特写:“在大陆忙并快乐着”2025-05-06
- 平潭购物离境退税实现“即买即退”2025-05-06
- “两马”货运直航航线货值超3亿元2025-05-06
- 俄罗斯各界热切期待习近平主席对俄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纪念苏联伟大卫国战争胜利80周年庆典2025-05-06
- 新华社权威快报丨2025年“五一”假期国内出游3.14亿人次202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