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发展"互联网+"要保护好消费者个人隐私
|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5-28 10:21:05 | 来源: 新华网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化发展局长徐愈27日在重庆表示,促进“互联网+”发展,需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保障网络安全,其中一条就是要保障互联网经济信息安全和市场交易安全,保护好消费者个人隐私。
在27日举行的亚欧互联互通产业对话会“互联网+”分论坛上,徐愈表示,“互联网+”在中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创新应用与传统管理模式之间的摩擦冲突增多,亟待加强探索如何建立适应互联网创新应用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机制;法律法规制度建设滞后,诸多新兴领域可能出现立法和制度空白。
徐愈指出,“互联网+”也对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安全保障需要加强。“互联网+”加速了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流动。商业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潜在风险加剧。
为此,徐愈表示,将围绕当前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和法律法规的空白领域,梳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推动现行法律延伸适用到网络空间,建立起诚信为本、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新华网重庆5月27日电 记者 牟旭 何宗渝 赵宇航)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