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 编辑: 许子晨 | 时间: 2015-08-10 10:55:58 | 来源: 新华网 |
鉴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日渐增多,在8日举行的第六届中国(甘肃)新能源国际博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必须拥有“三个优先权。”
梁志鹏表示,需要树立可再生能源的“三个优先权”,即发电优先权、发展优先权和消费优先权。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一个主要目标是要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而正准备出台的配套改革措施中,达成共识的就是设置发电优先权,风电、光伏发电等享有最优先级的发电权。
梁志鹏认为,只有发电优先权是不够的,因为电力市场空间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在规划阶段,有一个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先权,在国家层面规划期,就应该将发展优先权进行定位。此外,在能源消费的时候,也应该确立可再生能源的优先权,应该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份额,确保消费优先权。
梁志鹏认为,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就必须把煤电的增长降下来,用可再生能源、核电、燃气发电来替代。
“十三五”将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加速发展期,初步预计,我国年新增光伏、风电,以及光热发电,平均年度投资在5000亿元左右,共计2.5万亿元的总投资规模。梁志鹏说,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15%,根本的是要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这主要靠风电和光伏发电来完成,而赋予优先权,将是保证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新华网兰州8月9日电 记者 连振祥、张玉洁)
新闻推荐
- 新党主席吴成典:台湾民众要直面统一,不负“中国人”身份2026-04-30
- 又跪了!民进党当局欲把台湾变成美国农产品垃圾桶2026-04-30
- 守护一江碧水 画出最大同心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助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26-04-30
- 中国代表团:日本拥核对核不扩散体系构成严重挑战2026-04-30
- 上海居民4月29日起可赴金门、马祖旅游2026-04-30
- 沈阳台胞学生参加第十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2026-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