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警启程参加中越海警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
| 编辑: 母曼晔 | 时间: 2017-04-18 17:25:59 | 来源: 新华网 |

4月17日,舰员列队站在驶离码头的海警3301舰上。当日,中国海警3301舰和3304舰从三亚启程,参加4月18日开始的2017年第一次中越海警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这是中越两国海上执法部门在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自2006年以来第13次在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开展联合检查。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17日18时许,中国海警局编号为3301和3304的两艘舰船从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码头启程,参加18日开始的2017年第一次中越海警北部湾共同渔区海上联合检查。这是中越两国海上执法部门在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委员会的框架下,自2006年以来第13次在中越北部湾共同渔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按照联合检查方案,此次行动将持续到20日,其间双方将各派出2艘执法舰船,以中越北部湾海上分界线为中线,在两侧共同渔区开展巡航检查,对途经海域渔业作业情况进行观察记录,并登临两国渔船实施检查。
联检期间,中越双方还将互派执法人员乘船观摩,并就如何加强海上渔船管理,推动中越海警部门海上执法和安全合作,打造海上渔业执法执勤合作样板进行商讨。
北部湾三面环陆,东临雷州半岛和海南岛西岸,并通过琼州海峡与南海北部海域相连,北面是广西沿岸,西面为越南东海岸,是一个天然的半封闭浅水海湾。为保护和合理利用北部湾渔业资源,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越两国政府经过多次谈判和磋商,于2000年12月25日签署了《中越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2004年4月29日,双方进一步签署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补充议定书》。
2016年8月26日,中越海警司令在北京举行首次工作会晤,签署了《中越海警第一次工作会晤会议纪要》,将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行动增加为每年两次。
据中国海警局南海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的联合检查,中越双方已经形成了比较顺畅的联系平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为双方渔业作业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氛围,增进了中越两国海上执法部门的互信交流,加深了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树立了良好的合作样板。(新华社电 记者毛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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