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律师在大陆执业代理案件范围进一步扩大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7-10-30 16:13:42 | 来源: 新华社 |

资料图: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 中新社发 泱波 摄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30日应询介绍,司法部发布第136号部令和第176号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大陆律师执业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执业可代理涉台民事案件的范围将扩大至五大类237项。
针对有记者就司法部发布《关于修改<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的决定》提出问询,马晓光作上述介绍。他说,范围扩大是在2008年已开放的涉台婚姻、继承诉讼业务基础上,新增涉台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诉讼以及与上述案件相关的适用特殊程序案件。
马晓光表示,此项开放措施将为广大台湾法律界人士尤其是中青年法律从业者来大陆就业、兴业创造更好的发展机遇,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深化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赵博)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