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研究出台政策为在大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 编辑: 白宇坤 | 时间: 2017-11-15 10:58:03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马晓光今日介绍了大陆方面今年陆续出台的一系列便利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他表示,将继续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为台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

台湾高校学生湖南石燕湖参加拓展训练。 唐哲威 摄
在国台办15日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十九大报告提出要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我们也看到近期大陆有一些相关的利好举措出台,请发言人对此做介绍,将来还会有什么利好措施出台?
马晓光表示,今年以来,大陆方面陆续出台一系列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政策措施。
比如,发布20条扩大开放措施,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投资大陆;建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鼓励台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拓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台商走电商”,帮助台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为台湾同胞乘坐民航班机与搭乘高铁出行提供购票、取票便利;放宽台胞在大陆事业单位的就业地域;开放在大陆就业的台湾研究人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扩大取得大陆律师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执业范围的措施。
马晓光说,近期,有关部门又相继出台3项便利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和就业的政策措施。
一是,自今年10月1日起,凡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高中毕业生,均可以直接向大陆200多所高校,这些高校是招收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校来申请就读。有关高校招生信息,可通过学校招生网站,以及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进行了解。
二是,教育部日前要求各地各高校为台湾毕业生在大陆就业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指导和咨询;为有就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台湾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就业报到证。
三是,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将台湾学生奖学金分为本专科、硕士、博士三个类别,在原有一、二、三等奖之上增设特等奖,奖励金额与国家奖学金相同;各等级奖学金金额和获奖名额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马晓光表示,下一步,国台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继续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进台湾同胞福祉。(中新网11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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