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携带和邮寄禁止进境物品将纳入征信系统
| 编辑: 霍建阳 | 时间: 2017-12-12 09:50:26 | 来源: 人民网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日发布《上海口岸旅邮检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依据这一办法,上海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今后可对5种行为涉及的人员失信信息和行为进行采集和评估,并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报。
这5种行为,一是一年内有两次以上携带、邮寄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二是故意瞒报、谎报、藏匿禁止进境物被依法查获的;三是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接受检疫处理决定或者拒绝、阻挠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实施检疫执法行为的;四是窃取、抢夺、损毁、抛撒检疫机关截留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五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记者 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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