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称林心如是“台独”,一审被判公开道歉并赔款6万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19-12-05 17:23:25 | 来源: 环球网 |
【环球网综合报道】@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4日在微博发布案件播报称,当天,中国台湾女演员诉网络用户黄某梅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黄某梅因在其个人新浪微博账号中发布针对林心如的恶意侮辱、诽谤内容,包含没有相关事实基础的描述,如“台独”等,公然贬损林心如的人格,被判构成对林心如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人民币60000元。
以下为@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案件播报全文:

4日晚,@林心如工作室 转发@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上述文章,并评论称: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对于一切恶意造谣诽谤行为,必将维权到底,法律绝不会姑息违法者。

标签:
新闻推荐
- 新党主席吴成典:台湾民众要直面统一,不负“中国人”身份2026-04-30
- 又跪了!民进党当局欲把台湾变成美国农产品垃圾桶2026-04-30
- 守护一江碧水 画出最大同心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助力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26-04-30
- 中国代表团:日本拥核对核不扩散体系构成严重挑战2026-04-30
- 上海居民4月29日起可赴金门、马祖旅游2026-04-30
- 沈阳台胞学生参加第十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回安葬仪式2026-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