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境外所得怎样纳税?两部门发布具体办法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1-23 10:28:35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财政部网站2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
公告明确,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等几项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公告称,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此外,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所得来源国家(地区)税收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允许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公告还明确了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和减免税等有关政策。并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1-17海关2019年征税18701亿元
- 2020-01-15海南离岛免税销售额去年增幅超三成
- 2020-01-02850余项商品进口关税调降 可入“年货”清单的有哪些?
- 2019-12-302020财政划重点:该减的税减到位 把钱用在刀刃上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