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关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10 16:46:52 | 来源: 新华社 |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记者刘红霞)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10“风口”之下,跨境电商进入“加速跑道”
- 2020-02-26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验放防疫进口物资超20亿件
- 2020-02-17海关总署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