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海关对医用口罩等11类物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4-10 16:46:52 | 来源: 新华社 |
海关总署10日发布2020年第53号公告,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即日生效。具体商品类别和编号如下↓↓↓(记者刘红霞)


标签:
相关新闻
- 2020-04-10“风口”之下,跨境电商进入“加速跑道”
- 2020-02-26海关总署:全国海关验放防疫进口物资超20亿件
- 2020-02-17海关总署出台10条“硬核”措施 支持外贸企业复工
新闻推荐
- 我国编制完成新版全月地质图2026-08-06
- China Cool,何以在酷暑中圈粉全球?2026-08-06
- 外交部驳斥日本《防卫白皮书》已向日方严正交涉2026-08-06
- 台湾青年走进政协:在福建,梦想和诉求都有回音2026-08-06
- 一场跨越海峡的青春共创2026-08-05
- 两岸同心聚乌蒙 青春逐梦话交融——台湾青年“音乐+文旅”研学交流活动走进毕节2026-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