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实施长江汉江十年禁捕
| 编辑: 王瑞颖 | 时间: 2020-07-01 14:39:47 | 来源: 人民网 |

向长江增殖放流。(资料图)
武汉市人民政府近日正式发布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宣布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十年常年禁捕。
禁捕期间,严格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业司;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长江流域重要水域禁捕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历史性工作。据悉,自2020年7月1日0时起,开启长江汉江武汉段10年的常年禁捕,解禁时间另行通知。
标签:生态环境
相关新闻
- 2020-04-24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
- 2020-01-02加强水生生物保护、恢复水域生态环境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启常年禁捕
新闻推荐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 从“十五五”规划38个“探索”里读出了什么2026-03-18
- 国际人士:中国稳健目标与市场魅力提振全球信心 跨国企业拥抱高质量发展机遇2026-03-18
- “厦金小三通”智能通关系统正式投用 台胞点赞:省心!2026-03-18
- 李成钢:中美就一些议题取得初步共识2026-03-17
- 陆配民代李贞秀与“台独”顽固分子刘世芳在台立法机构当面对峙,刘趁机仓皇离开2026-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