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所有网站应对传播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 编辑: 左妍冰 | 时间: 2016-01-11 09:39:26 | 来源: 广州日报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姜军10日就“快播”案发表谈话说,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则。“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大家必须共同遵守。
姜军表示,网络淫秽色情污染社会环境,败坏社会风气,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人民群众要求严厉整治的呼声十分强烈。网上的淫秽色情已经成为社会毒瘤,要坚决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以及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处罚进行了规定,且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我国还出台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二)》,对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如何进行处罚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任何在网上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服务者,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姜军表示,近期司法机关对“快播”涉黄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将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新闻推荐
- 日本社会各界持续批判高市早苗错误言行——“重蹈历史覆辙将给日本带来严重危险”2026-03-19
- 来上海看展,“遇见”莎士比亚、简·奥斯汀和J.K.罗琳2026-03-19
- 外交部:赖清德当局企图以“台独”史观阻挡祖国统一大势,只会自取灭亡2026-03-19
- 走出一条文化根脉与现代生活共生的道路2026-03-19
- 起步有力 开局良好——透视2026年中国经济开年表现2026-03-19
- 国台办:“十五五”规划纲要涉台专章为未来五年的对台交流工作指明了方向2026-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