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交通、医疗、食品等领域 “湾区标准”总数已达235项

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在广州召开的推动“湾区标准”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软联通”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湾区标准”的总数已经达到235项,覆盖交通、医疗、食品、养老、托育、气象、餐饮、文化等领域。

 

“湾区标准”全称是粤港澳大湾区共通执行标准,是指经粤港澳大湾区利益相关方共同协商确认的,在粤港澳大湾区共同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各类标准。“湾区标准”以清单形式公布,有两种形成方式:

 

一是制定形成,在大湾区没有统一或互认标准的,由粤港澳三地共同制定,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

 

二是采信形成,对已有且适宜在大湾区实施的标准,经确认后纳入“湾区标准”清单。

 

“湾区标准”作为粤港澳三地先进经验共需、共享、共用的载体,已成为越来越多湾区人的共识。“湾区标准”的研制主体不断增加。目前已经发布的235项“湾区标准”,共有3563家(次)单位参与,其中,内地单位2752家(次)、香港单位499家(次)和澳门单位312家(次),涵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姚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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